我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公司要求裁员,只答应赔偿一个月的工资,而我已工作一年半了,所以我不认同,要求公司按劳动法赔偿,分司不愿意,现在把我调去其他给我工资水平不符的岗位,我又不愿意,这样的情况,我有权利要求他们赔偿除解劳动合同吗?
-
你好,公司要调整你的工作岗位,应该和你协商一致才行,而且不能降低工资水平,现在这样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和公司接触合同,并且赔偿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你维权。
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您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保等。
-
不免半年的按半年赔,超半年的按一年赔;
根据情况你可以得到二个月的补偿;
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