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村想建设广场和运动场,全村3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已经同意将原承包地交回村集体,可有3户不同意,请问我们村收回村民的承包地的行为合法吗?能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吗?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可以启用这一条规定。
-
不能,不合法。村委会也无权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
-
你好,土地在承包期间的合法权益受保护,村集体无权收回承包地或改变土地用途,你可以拒绝,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
你好,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核实,对本案有重大影响,欢迎直接电话免费咨询,以便律师准确解答,西安白律师
-
不合法,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核实,对本案有重大影响,欢迎直接电话免费咨询,以便律师准确解答,西安白律师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