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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需要上牌照和驾驶证吗?我问交警,交警答复时速在二十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就属于机动车,有法律依据吗?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其它综合
2015-10-29 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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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已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项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且划入机动车范畴。
  • 1. 机动车与自行车、自行车与自行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成因清楚的,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赔偿。有争议的,报警;

    2. 机动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法律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俗称暂扣证)。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 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有强制性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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