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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就任的公司单方面认为职位没必要存在,要求我调岗至销售部,并且工资降为原工资的2/3,是否合法?我2011年3月1日和西安洁净易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工作职位为客服专员,月工资为2400元。因为公司高层的变更。现公司要求我改做销售,并且工资变成1800元。请问我不同意变更合法吗?如果公司强行变更职位降薪我该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11-09-06 11:15: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劳动合同对岗位和报酬有具体约定,应该依照约定履行,单位单方面变更职位降薪是违约行为。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公司单方变更职位,降工资关键看劳动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劳动合同对岗位和报酬有具体约定,应该依照约定履行。但是单位单方面变更职位降薪是违约行为。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此没有约定,那就不违法的。
  • 不合法。若公司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报酬的,可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也可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要看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合同对工资没有约定的话,公司有权对员工调整岗位、易岗易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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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