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是三个股东,其中之一股份占比平均,原法人代表,看到公司的经营模式有很大的市场,悄悄独立成立了独资公司,并恶意拖垮原股份公司,具体情节:不签署公司文件,藏匿法人章导致公司经营近乎瘫痪,窃取公司资源。我们另外两名股东该如何维权?
-
一般公司章程中都有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条款及自我交易限制条款,因此你所说的“悄悄独立成立了独资公司”、“窃取公司资源”是明显违反公司及章程的行为,股东违反该规定的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
可以变更。你所说可以直接聘请律师参与保障股东权利和财产权利。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
你所说可以直接聘请律师参与保障股东权利和财产权利。
-
一般公司章程中都有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条款及自我交易限制条款,因此你所说的“悄悄独立成立了独资公司”、“窃取公司资源”是明显违反公司及章程的行为,股东违反该规定的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一般公司章程中都有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条款及自我交易限制条款,因此你所说的“悄悄独立成立了独资公司”、“窃取公司资源”是明显违反公司及章程的行为,股东违反该规定的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一方面可以开股东会,投票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对外公告,由新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权利,另一方面可以收集原法定代表人违反竞业限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证据,另行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公司损失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