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组合家庭,去年7月经人介绍认识的,12月底办的结婚手续。他有一个儿子,我有一个女儿。住在他与前妻买的房子里(前妻已过世),由于当初太过草率,婚后发现彼此性格不和,长期吵架,使得我极度痛苦。曾很多次,他扬言要我把所有的东西拿走,搬出他的房子,十天前,吵架时,他强行要我交出他家的钥匙,并且还要烧我的东西,我找他离婚,他不同意,而我现在告诉他,我不找他离了,要他来找我。因此他背着我,把放在我手里的工资卡消了户,不送我一分钱,我还有女儿及带女儿的母亲需要抚养,一个月1700的工资难以维持,我一怒之下,用了他事先放在我这里的透支卡透了一些钱,现在他扬言要起诉我
离婚,退钱及当初的彩礼,并以吵架,打架时家里凌乱模样的照片,威胁我说是证据,我需要退他钱及彩礼吗?拜托大家帮帮我出主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