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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还没办理完成,期间脚受伤请了2个月的假,当我回公司办理交接及离职手续时,发现原来电脑里的资料不见了(交接工作时用)我无法进行工作,公司的新员工我不认识,新主管我只见过一次面。由于公司老板在国外,老板的联系电话我没有,只能写电子邮件,问她电脑资料不见了无法交接,还有跟谁交接的问题,她不回邮。我写了三次电子邮件了,她一直不回复。这样算不算她方面拒绝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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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3 14: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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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