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觉得我们过不下去了,他又要跟我争儿子,又不给我赔偿款,然后我名字下的房产也给他贷款做生意了,现在也没有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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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贷款应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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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主张分割共产。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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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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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争小孩作和要回房产。请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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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