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在医院生的,9天时看孩子脸黄,抱去医院看,医生诊断为晚期新生儿胆红素血症,胆红素脑病,说有可能危及生命。当时礼拜天11点住的院,医生说医技科人员没有上班,不能做相关检查,安心住院,礼拜一做过相关检查后在采取治疗,当时打了两瓶葡萄糖后,在没有见医生护面,孩子一夜较正常,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干等了一夜。礼拜一9点查房医生说孩子正常,10点30分孩子在睡觉,有两位护士给‘同病房’孩子输液,那孩子不在。两护士见我孩子的吊水针没有扎,就给我家孩子扎针做静脉输液。两护士把针扎上2分钟,孩子脸色发青,抽搐,眼睛上翻,抢救了20分钟无效,死亡了。医院说孩子是死于晚期新生儿胆红素血症,胆红素脑病及中枢性呼吸衰竭,与医院没责任。我想问,患者把孩子抱到医院了,医护人员说礼拜天各部门没有上班,不能全面治疗,这合法吗?礼拜天医院没有采取急救治疗措施在医院等了一夜礼拜一10点40孩子死亡了,算不算医院耽误了孩子的病情啊?护士针扎上还在贴胶带,孩子就出现死亡情况,这跟医院有没有责任啊?在本医院分娩4天出院的9天时看的病,医生在病历上写孩子皮肤黄染6天,就是在新生儿护理期间就有病,但出院时医生没有检查,结果出现这病死亡了,这算不算医院的责任啊?根据医院的这些医疗行为,我能以医疗损害来要求医院赔偿吗?医院叫我拿病历去做法医鉴定,我拒绝了。医院的医疗行为有错吗?请好心人详答,伤心的我跪拜,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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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的原因,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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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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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谈。你好,法律很注重证据,有时事实清楚,可是证据不足,也不利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或在律师主页留言,我会尽快答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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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委托律师办理。具体怎么处理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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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