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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09级的在校学生,在7月份底就到学校报到了,交了4870元学费,但是只上了10天的课。然后就被强迫到了江苏实习,还让我们每人交了500元钱。学校让我们签了一个名,都没告诉我们那是合同。我们签完了,学校才念给我们听。我们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到了江苏,我们每天要站着上12个小时的班!晚上八点上班,早上八点下班!本来一开始就不是自愿来的,到了江苏这边看到了是这种情况,更是待不下去了!我们就跟学校协商,我们要回重庆。可是学校给我们的答复是,回重庆是不可能的。非要回去,学校将会对那些人进行处理。我们问学校怎么处理,他们也只说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现在学校就拿毕业证来威胁我们,如果我们不老实在这边上班,就不给发毕业证!我想问问,我们成教的学生就必须得听学校安排,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厂里实习吗?我们只在学校上了10天的课,他们收了4500学杂费、300元书本费、70元的保险费。学校这样做,合法吗?

其它综合
2011-08-31 16:35: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