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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省十堰市**市场的一家商户,最近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场管理部门为了改善市场环境,需要部分商户搬到市场外新建在桥上的门面经营,在签合同时,并未听市场管理人提及需要另外收水,电表的安装费用。现在所有的押金,租金都已交齐,明天就要让搬,才让人通知商户要交收水,电表的安装费用350元,才能拿到钥匙。大家都觉得这项收费是不合理的,在老门面的时候都没交过,难道市场方面不应该给商户提供这些日常必须用的设备吗?是不是我交了这些钱就属于买下了水表、电表,如果有一天我不在这里租用了,还能把水、电表拆了带走不成?请专家帮忙说说我们这些商户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8-30 09:12: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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