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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可以么,孩子7岁,多数是跟他生活,我在外地工作,工作不稳定,我们有房子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我只想要孩子,别的房子存款什么的都不要,孩子能判给我吗

民事相关
2011-08-30 18:02:5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要小孩问题不大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如双方无法协商则由法官判决,你可积极争取子女抚养权。
  • 你好,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你好,你可以什么都不要,起诉,让法院判决孩子由谁抚养。
  • 你好,可以。
  • 你如果想要孩子抚养权,可以跟丈夫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法院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是否能判给你,需要你去找很多理由来证明孩子给你抚养比给丈夫抚养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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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