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2011.02.17——2011.08.17期间与另外一户一起合租的房屋,他们是二房东,是租的整套的,然后又租其中的一间给我们。后来临时要搬走,比较急,在到期的前一天才通知对方,对方因为我们没有提前通知以及煤气、电费没有结算清楚等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并且说他们说了不算,要找真正的房东验完房子,看没有什么损坏后再说。对方态度很强硬得要求我们退还房间钥匙,我们觉得对方诚信有问题,怕他们一走了之,拒绝退还钥匙。后来双方口头协议对方月底结算清楚账目,退还押金。之后我们给她打过两次电话,想询问一下他们那边结算的情况,对方态度很差,爱搭不理。我们这边细想他们的理由觉得很不对劲,煤气和电费打电话就可以差清楚,这么久了他们要想算好应该不困难。之后我们还跟真正的房东了解过,房东当时租给他们的时候就说过不让他们转租出去。我们觉得对方更加不可信了,所以8.27的晚上打电力公司和煤气公司的电话,自己计算了下煤气和电费,把详细的计算方式写在的纸上,于8.28上午交给对方,对方仍然不愿意结算,说数学不好不会看,一会儿又说家里没现钱,没洗漱不方便出去取,一会儿又说银行卡不在她这,她老公出去又没在家,于是打电话给她老公,让他老公给送回来。她老公让我们接电话,接了电话就一通骂,我们好声好气的跟他们商量,对方还是不愿解决,说最近忙,没时间,等有时间再说,我说月底是不是能算清楚,把这事儿给结了,对方却又说不一定,有时间再说。这时候对方又提了退房门钥匙的事儿,说要么把钥匙留下,从他家出去,该干嘛干嘛去,等他们算好了再给我们打电话,要么现在从他家滚出去,一分钱也别想要。态度恶劣得不像样,还说不走,等他回来他可不会跟我们客气的什么的。另外,退房的时候,对方没有验我们的房,说他们看了没用,得房东过来看说没问题才算数。我们走后,他们又从另一个屋到了原先我们住的那个屋,把衣柜的抽屉拉坏了,现在也要赖在我们身上。还说,因为我们走得急,她的房子到现在一直没有租出去,这部分损失还没有跟我们算。没有提前通知,是我们不对,可是我们也是快到期了才定下要走的,并且当时的合同里没有说要提前通知。。对方至今都不愿意好好解决问题,态度蛮横,我跟朋友也生了一肚子的气,我们都刚参加工作,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懂这方面的老师可以给我们指点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