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做生意,因家庭出现意外,现回老家广水,一位装修公司老板自2007年至2010年5月21号止,共欠材料款,6·5万元整,交代2010春节前付清,到现在付款5·5万,还剩一万元未付,一直拖欠不给,能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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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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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依据欠条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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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行使你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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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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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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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清收要求支付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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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剩余欠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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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行使你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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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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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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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