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和前夫有2儿2女,在他们未成年就和前夫离婚,子女归前夫养;后来和我爸结婚后由我爸出资修了一套房子,在我10岁那年我爸去世,妈把我抚养到成年并工作,从我成年开始妈妈由我赡养,直到现在妈已经70多岁,妈和前夫的子女没赡养也极少看望,由于妈和前夫的子女都没有房产,假如我妈将我爸的房产给予他前夫的子女,我还能分到房产吗?另外在我爸去世后又找了第三任丈夫(也就是我的继父),但没领取结婚证,一直生活到现在已10多年,请问我的继父对该房产有继承权吗,谢谢!注:现在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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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的房产,别人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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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子与别人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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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合法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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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