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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问个关于广西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的问题。我是广西桂平的,两年前我弟弟因盗窃隔壁家的摩托车未遂,听说是被判了两年,现在减刑出来了。因为我当时在湖北读大学,没听说么人和我说过,所以一直到判刑下来了我才知道。 事因是因为他是和另外俩个人一起去偷的隔壁家的摩托车,偷回来放在我们自己家里没有拿去买,(当时家人没人在家,爸妈都外出打工)后来第二天就这样被抓去了,我想问问这是算是盗窃未遂吧。他当时才刚刚18岁,可当庭判的时候说他25岁,另外两个和他一起的人死活不认,就指定是我弟弟一个人干的,后来我弟弟把全部的罪名都背上了,那另外俩个人没有被判刑。结果被判了一年半到两年,可事实上已经不止一年半了。就快出来的时候还叫我们拿钱去,说如果拿钱去,就可以过几天出来,可后来拿了钱去还是再过了一个月才出来。我弟弟把在里面的情况全部都写成日记记了下来,他说他很努力很努力的拼命才拿到满分出来。我现在想想非常气愤。就是欺负我们家没人在家,就是欺负我们平民老百姓,当时我在学校什么事都不知道,我要是知道无论怎样我也会回去听审。我觉得这个刑判得太重了,这可以说是未遂,而且也不是他自己去的,为什么就只判他,而且我们当时去监看他的时候上面的年龄也是写着25岁,这是为什么呢?说得不好听点,我现在想讨个公道回来,各位律师你们觉得我这个想法有可能吗?对于我弟弟这个案例判的刑是不是太重了?如果是太重了,那应该是判多久才对。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能告诉我该怎么做才好?谢谢您们了,在这里给您们鞠个躬。

其它综合
2011-08-27 16:12: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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