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7年我和前妻离婚,女儿被判给前妻抚养。之后我又结了婚,由于妻子并未生育子女,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根据妻子户口所在地的规定,必须提供第一个孩子在计划内出生的相关证明,才能办理新生儿的准生证。女儿的出生证明在前妻手中,现她所有相关资料都不给我。我到孩子的出生医院——肇庆市第一人民院那希望能提供女儿的出生证号,证明女儿在计划内出生。但市第一人民院医务处的工作人员以没有相关资料为由,拒绝提供女儿的出生证号等信息。我怎样办才好?

婚姻家庭
2011-08-25 21:14: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小孩出生证在哪里办理
25360
收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民法典 1661
收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小孩上户口必须要结婚证吗
民法典 1139
小孩上户口必须要结婚证吗
收养小孩要什么材料
民法典 309
收养小孩要什么材料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0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58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5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1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9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3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