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6月30日到期的,现在是8月底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要离职的话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能否直接走人。这2个月的话,公司是否要给我2倍工资的补偿,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主动离职的话,是否有(n+1)*月薪的补偿,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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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对于终止劳动关系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和第46条第五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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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但实际孩子劳动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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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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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两个月你与公司形成了不定期劳动合同关系:
1.你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2.公司应自给你2倍工资;
3.如果你主动离职,则没有经济补偿。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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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