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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前是和自己的兄弟在外地合伙开的一个公司,后因经营不善,两人商议公司由哥哥经营,收入也给哥哥,但股份所有权属于他(想留着公司),弟弟回了老家自己做生意去了,朋友留在了当地,一直在经营这家公司。弟弟在老家做的也还好,因为兄弟俩之间出现了点小矛盾,弟弟要求把公司收回,然后朋友就把该有的证件都交给了他,唯一的就是税务的和银行账户没有注销,因为还有几笔款子客户没有付款就没有注销,但是在这个同时朋友也已经自己注册了个公司,重新注册了银行账号,正常经营。也就没有管之前的事情了,认为还给他了就算了。后期因为私心吧,想到之前的公司账户没有注销,又后续经过此账户进几笔款,款也已经转到个人兜里了,等于就是借过一下账户。现在问题来了,弟弟以为朋友还是在用之前的公司经营,现在要到这边要银行对账单,所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想问一下律师,如果他发现朋友有用过那个公司走过账,会要追究朋友什么责任,朋友要承担什么责任,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希望能给予回答,朋友该怎么处理这事,谢谢··· 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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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3 11:59:11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