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单位工作了7年多了单位一直没跟我签过合同,一年也没有一个休息日,过节假日也没有任何福利补助。想我这情况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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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您提到在单位工作七年都未与您签订合同,依法你已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对于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劳动法规定加班费休息日按双倍支付、法定节假日按三倍支付。单位还应依法为您交纳社会保险,并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规定,对您进行赔偿。您如果要主张你的权利需要带您在单位工作的证据资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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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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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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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