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手中持有已某的一张借条,借条中无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还法。只写了连本带息归还并注明借款时间。2004年甲某与已某打债务官司,要求还款20万元。同年艺某反诉甲某欠款100万元。官司拖延至今,请问如艺谋败诉的话,连本带息至今怎么算?约定不明确只还本金可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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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约定超过银行同期货款利率4倍的,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2、利息约定不明确的,从起诉要求归还之日,可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主张利息损失。(按五年以上同期货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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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面谈律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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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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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合同中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是针对借款期限内而言的;借款期限内无约定不应支付利息,但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利息一般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2.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所以,甲某起诉乙某可以要求返还本息。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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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联系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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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说清楚,你要将欠条给律师看过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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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息约定不明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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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不明只说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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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复杂!需要帮助找本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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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按5年以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约定不明确的必须归还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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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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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