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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5年7月25日入职位于北京市海淀**大厦的**有限公司负责保洁工作。当时只办了入职手续,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本人交纳四险一金。在2005年7月25日至今我一直在**做保洁工作,在期间我多次要求上保险。2011年5月17号,我行政部门冯经理提起保险一事,行政经理冯**口头通知我辞职,19号人事部打电话让我去公司办手续,当时是让我办离职手续,我不同意 。不是我离职,是公司辞退我。我要求公司出示解聘通知单或书面材料,人事部找领导谈后对我说:“领导出差,你继续上班”。在2011年5月23日公司没有给我任何手续就把我上班打卡给销了,我负责的工作也没了,6月20日让我起诉,6月26日提交材料。8月17号开庭。而我至今每天还在上班。但现在6月 7月份工资还在拖欠。请问律师6月7月工资是否正常付给我这是拖欠工资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1-08-23 22:48: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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