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姐夫半夜三点下班,躲一只野狗结果没躲开 被铲倒了 摔伤了 还挺严重 他们单位说“在下班时间受伤也算工伤 但因为是骑摩托的而且又无证 所以不赔付”现在村里一般摩托几乎都没证。 我觉得是不是骑摩托应该不是关键 就算是走路也有可能摔倒呀 我觉得关键是无证这个问题 请您帮我解答一下 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谢谢了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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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班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伤害就属于工伤,所以您姐夫可以依法要求按照工伤赔偿,至于骑的摩托车没有证并不影响工伤的成立。您姐夫应先申报工伤,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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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的陈述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理由如下:1.工伤保险条例界定的工伤原则上的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事故,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2.在本案中,由于你的姐夫属于无证驾驶,对交通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因此对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3.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不能因为本人的过错导致或者本人对交通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可以自事故发生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希望为您提供的服务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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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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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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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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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