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护理行业,需要倒班,节假日上班很正常,不存在加班费问题,可以换休,以前请一天假,是可以以后上一天班来换的,或者是扣一天工资,我们认为很合理,没有异议,可是领导说他要决定一周请一天假,也就是说上了四天班,给一天半休息,扣一天半工资奖金或者是上一天半班来还,他认为你一周只上了四天班,我给你一天半的 休息才合理,你还休息的话得上一天半来还你请的这一天假,请问这合理吗?这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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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工作时间发工资,每周不超过4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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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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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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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制度不合理可以通过职代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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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