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下,我家在农村,我母亲于2009年1月去世。我父亲当时58岁,2009年7月经人介绍和我现在的继母(当时50岁左右)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我继母有一个男孩,当时17岁左右,户口没有转到我们家,但由于上学,偶尔在我们家生活。我家有一院房子,是2005年自建的,但农村不能办理房产证,请问如果以后发生纠纷,我继母或者他的孩子能够继承我家的房子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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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 因此你口中的继母和她的孩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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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你的继母和他的孩子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对你家的房子没有继承权。理由如下,1.你所称的继母不是婚姻法认定的继母,因为您的父亲与对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她不是继承法里面规定的继母。2.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抚养协议。再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如果你的父亲将房产部分遗赠给对方,是可以按遗赠抚养协议来履行的。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补办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他们将成为合法夫妻,您的继母将有权依法继承你家的房子。希望为您提供的服务能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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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形成婚姻和抚养关系,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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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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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