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和老公起诉离婚,但我担心两件事情:1、我们婚生儿子,3岁,一直是我带大,老公从今年5月就离家出走,没有抚养费,私自转走工资,但也带孩子看病,支付孩子的住院费,而我有建立孩子成长日记,成长病例,教育记录,营养食谱,孩子就是我的命,但老公的平均月收入是我的3倍,我是国营单位职工,他是招聘性质,但有三金,我担心的是我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吗,他有可能夺走嘛?2、如果是我带孩子,那我们的财产和债务是平分还是能倾向女方多一些,因为我的工资抚养孩子没问题,但偿还债务就有些吃力了?急盼您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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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子女抚养,一般是遵照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并不一味的看经济状况。如果有你抚养子女,则男方应每月支付你子女的抚养费。
2、关于财产方面,夫妻财产及债务一般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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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2.是平分的,你抚养孩子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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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抚养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法院判决。
2、子女抚养费为本人工资的25%到30%。
3、不离婚也可起诉索要子女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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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抚养权不只看谁的经济能力强,你争取孩子抚养权很有利。如果你带孩子,财产分割方面对你会有些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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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根据哪一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决定,不仅仅之经济情况,还考虑其他因素。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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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有益于孩子的成长,可以帮你争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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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