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居住在塘沽区一小区用户,近期我所居住的小区装进行暖气“一户一环”改造,但这势必影响室内的装修,对“一户一环”改造我们也非常赞同,但在此他给我们提供协议中第3项,我非常不赞同,此项指出“因房主家中暖气覆盖或精装修的由房主自行拆除,供热施工方不予恢复,如房主不按供热设计规范要求安装暖气设施的出现任何不热,跑,冒,滴,漏由房主自负”。要求改造是供热方,为什么造成损失的就得由我们房主负责,供热方要求改造我们没有意见,但是如破坏了家中装修风格,所造成的损失为什么要由我们负责,这对我们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能否找供热施工方索取在施工过成中对房屋造成破坏的损失或补偿款。希望您能尽快回复帮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