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网络公司上了20多天的班,公司是跟商家合作然后以赚取广告费用为盈利的网络公司。这次跟一个商家合作,活动结果是:几乎没有我们公司网站的网友去商家的店面。然后商家愤怒了,说我们公司是骗人的,在我们公司的网站上打广告根本没效果,要求老板退钱,还要赔偿他们的损失,因为我是推广部的,所以这次的活动我也要推广,老板以我在活动过程中要业主来店面时采取的方式不恰当为由,要我继续找业主来报名参加,而且必须是10个人。我因为一直尽心尽职所以觉得很气愤,没有很好的完成她给的任务,然后说我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主动辞职,老板说可以,但是工资没有。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告她吗?还有去劳动局的程序可以告诉我吗?我还没有签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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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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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的证据 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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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