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丢失,公司支票,今年很多银行都换了新支票,但是旧支票是2月28日后停止使用。3月1日,发现盖有公司章和法人章,没有填写任何内容的旧支票丢失了,去银行挂失说不用挂失了,支票已失效,取不了钱的了。但是有人用这样支票填了一个4月13日出票的日期,金额为**,说是我司欠他的。这样法院发来一封起诉函!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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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有无因性,风险较大。建议认真准备、积极应诉。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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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委托律师报警解决,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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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有无因性,此事的确可能给你们公司造成损失,建议认真准备、积极应诉。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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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建议你们积极准备应诉,驳回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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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准备应诉,以维护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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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收集证据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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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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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