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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我男朋友在十多年前曾经和另一个朋友一起恐吓过 一个人,(当然之前双方有一些小过节,那个人总是利用职务之便欺负我男友 )当时他们只是想出出气,就蒙着脸去了人家里,想吓唬吓唬对方。没有打人,只是走的时候那个一起去的朋友怕人家追出来,就顺手拿走了棉衣,里面有一千块钱,对方大概认出来他们就报了警,说他们入室抢劫,他们两个害怕了就逃走了,一走就是十多年了,不知道这个案件严不严重?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他们在外面这么多年都不敢回去,连身份证都不敢回去办,您能帮帮他吗?另外我男友如果想改名可以吗?因为他在外面这么多年都没敢用自己的真名字,我们想结婚都不能登记注册,而且由于一直没敢用真名,我身边的朋友连父母都只知道他现在的名字,总不能告诉大家他的名字是假的吧?您说他这种情况可以改名吗?

其它综合
2011-08-21 22:20: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行为已经构成涉嫌入室抢劫,追诉期应该已经过了,建议到当地公安机关打听一下。需要帮助请给我电话,免费为您咨询!
  • 你男友的行为已经构成入室抢劫,起刑点应该在10年以上,他这种情况,公安机关是不可能给他改名的。
  • 1、入室抢劫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最好自首,争取减轻或从轻处罚。2、改名字是件非常麻烦的事,很多情况下,成年人是不给改名字的。另外,改名字也是要经过公安机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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