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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铝业公司上班于6月21号中午把左手无名指夹伤,左手无名指第一节锯掉一半左右,在医院住了22天,出院的时候公司说把出院的资料《药费收据和门诊病历之类》交给公司。到8月11号劳动局有关负责人来公司调查了我的工伤是否事实和受伤经过,他最后问我是否要做工伤认定?我说 是。他准备走的时候我问他怎么做工伤认定?他说可以了到时候公司会给你打电话的。 我想问的是:我的情况是否够定级?我是不是一直要到家里等认定结果?要等多少时间?如果等到一定的时间还没有结果我该怎么办? 还有我在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公司是否应该做一定的补贴?该怎么补贴?如果公司不补贴的话我该怎么办? 目前我的住院费公司已经节了。 我是个法律文盲所以在这里求助!!!请不要长篇大论,越简单!越明白!越好!谢谢了!!!

劳动纠纷
2011-08-21 17:25: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 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 你好,你可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 公司为你申报了工伤你只需等待工伤认定结果,对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和起诉。认定工伤之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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