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居住房屋在小学正西,只有一墙之隔,2006年,我村小学需要建教学楼,省里统一设计的楼房图纸占地较多,学校原有东西面积不够,村里和学校找我调换宅基地,用学校西南角面临公路四间屋换我原居住的长29米,宽13米有房宅基地,当时觉得是为了学校建楼,是件好事,所以也没多想,就与村里和学校签订了协议,协议上有村里三位大队书记的签名,小学校长的签名和我本人的签名,由于置换的房屋简陋破旧,墙体开裂,所以最近想翻建新房,可乡里不让建房,说签订的协议缺乏法律效力,请问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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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的介绍,协议有效,但建房要经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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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是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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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