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弟弟,87年生,24岁于5月份跟几个朋友一起在一家三星级酒店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其中有一个朋友接到一个电话并走出包间外接听,很长时间没有回包间,另一个朋友便关心出去看看什么情况,结果也没去了很长时间,后得知:出去接电话的那个朋友和别人打起来了,出去看为什么还没有回来的那个朋友帮接电话的那个朋友忙,结果被人砍了8 *** ,后又有出去了几个外去看的朋友也被砍回来喊救命,我弟在包间才知道外面打起来了,后来第一个出去看的那个朋友因抢救无效死亡,第一个出去接电话的人逃跑,现没有回来。 事隔至今有三个月时间,死者年仅24岁已离开人间三个月了,凶手已被抓获,但一直没有审理结果。中途公安局有叫过我弟和另一个被砍伤过的朋友录过三次口供, 8月初刑大队的人用再次录口供的名义电话通知我弟和另一个被砍伤过的朋友,在刑警大队以团伙名义被抓了起来,抓起来的时间约半个月,前天我弟因受不了在牢里的折磨现吞食了一支打火机在肚子里出。今天还没有出来。请问李律师,全过程中我弟弟犯的是什么法,如果判刑是多长时间,在牢中出现吞食打火机的现象责任由谁承担?烦请您告诉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刑事案件
2011-08-26 09: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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