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我在自己的小区里被一陌生男子从身后抱住按倒在地,我拼命挣扎中由于穿的是长裙,被其脱掉内裤,而后一楼有人听到我喊救命就开了灯,之后该男人便仓皇逃走,他还带了面罩。事后我就报警了,前几天警察说抓到了该男子,在我小区实施过4次犯罪行为,但他却被定罪为猥亵,只行政拘留15天,警察还说该男子属于精神有问题,人不坏之类的话。我想知道这到底算猥亵还是强奸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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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其行为,应当认定为强奸未遂,但精神是否有问题要专业部门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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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说涉嫌强奸。但还是要看证据。另精神病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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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看其作案动机。和其中一些情节!需要帮助找本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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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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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