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若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男方并将房产名登记在男方名下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
您好,个人认为,只是出资首付款的,并不适用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上述条款是指全款购买,而你所述的情况属于出首付,因此该房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另一方有权力分割包括增值部分的利益。至于父母的首付,可以看做赠与一人。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你好,属于男方的财产,如果女方也一同还贷的,那么男方要补偿女方的出资额。
-
如果有出资证明的话,那么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共同还贷的,对于还贷的部分,认定共同财产。
-
根据你所述情况,此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共同还房贷的资金女方的部分属于男方向女方的借款,但要考虑首付款外房产升值的部分。男方父母出首付款需要有男方父母的出资证明,如果没有,女方又不认可男方父母出资首付款,首付款出资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而推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