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肇事者飞车跨过绿化带,撞上非机动车道骑自行车的我哥嫂还有小孩身上,造成我嫂抢救无效死亡,我哥重伤住院,小孩轻伤。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因为我方都是农民出身,害怕打官司的复杂性,现在想私了。我哥在长沙开车已有三年多,我嫂子也在长沙居住,小孩现在20个月,出身后在长沙同我哥嫂在长沙居住,我嫂子方兄妹两人,父母健在,居住农村,我家兄妹三人,父母健在,也是农村户口。想问一下,我嫂子死亡的的赔偿费是多少呢?另外打官司繁琐吗?

交通事故
2011-08-20 14:19: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查当地的赔偿标准 协商赔偿数额
  • 城乡标准的差别很大,至少有10万以上的差距,建议你委托律师收集城市居住生活的证据起诉解决,你们不懂,直接委托律师办理就行
  • 人们常说的交通事故死亡抚恤金按照法定的说法应当为死亡赔偿金,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都用死亡赔偿金的称谓。rr死亡赔偿金是交通事故死亡受害人家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是属于财产类损失赔偿,所以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依照《解释》第29条的规定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有关。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可分受害死者年龄段的不同而不同:rr一、不到60周岁的死者(0到59周岁)rr死亡赔偿金=r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20(年)rr二、60周岁以上至74周岁的死者(60到74周岁)rr死亡赔偿金=r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20-(死者年龄-60)]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t/id1900zid1.htmlr三、75周岁以上的死者rr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r×5rr上述公式中:rr1.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上一年度,通常各地已然公布的上一年度数据可以适用新数据,如果没有公布新数据,可沿用旧数据。rr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各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
  • 你嫂子是农村户口吧,你哥应该也会构成伤残,农村与城镇户口的死户赔偿金及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不同的,在城里居住工作,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但是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打官司虽繁琐,但是可以争取更多的赔偿。如果需要提供法律帮助,可以与律师联系。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