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烫伤 ,烫伤面积25%,二级烧伤.前期治疗公司负责了,可是在事发后7天还是有当时人打电话通知的家长,家长来到以后公司要求出院,可是并没有给后期治疗费用,也就是说;不给任何赔偿,我们该怎么做????
在治疗过程中公司并没有用我们当事人的名字,而是使用有医疗保险其他员工的名字,是不是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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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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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医院更改治疗的有关病历;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劳动能力鉴定据此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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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问题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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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诉工作义定,找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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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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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