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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陆年离婚时法庭判决孩子抚养费抚养权归她二零一一年起诉我让我付抚养费每月七百多我有固定收入但是我二零零六年出交通事故了连住院和赔偿花去五十多万现在净欠外债三十万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还付抚养费吗如果付的话该多少啊

其它
2011-08-20 11:49:2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但上述标准并非固定不变,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律师认为,如果你无法满足自身生活需要,上述标准就不应适用,也可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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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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