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我弟弟共同拥有一套住房 4室1厅1卫1厨1院子 原是我爷爷留下的房子 一直是我弟弟居住 现我要结婚需要用那套住房 原先说好是 我占用院子多点 房子就多让他点 于是我在院子里盖了2间小屋 现在他反悔了 执意要拆我盖的屋 房证如今是他的名字 可2008年6月经法院判决 判决协议上是共同拥有 后来就没改写房证 请问这样的判决书法律一直有效吗 还有他私自如果说要抵押贷款把房证抵押出去 是可行的吗? 按照原先我们私下的分配 我是单2个房间 他是2个房间 厅 厨房 卫生间 我使用25个平方 他使用36个平方我占用大院40个平方 他是32个平方 如今他认为我在我那里大院盖屋 他又想要我那一部分大院 那我认为室内我就不能让他那么多了 如果法律分配应该怎么判决?

房产纠纷
2011-08-21 09:08: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