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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公司有4位清洁女工,最大的56岁已在工厂工作了16年,最小的52岁工作有12年,公司一直没有卖社保(工厂是在东莞有8年,后搬迁到佛山顺德的),现工厂口头通知10月31日前合同到期不续签,也不赔偿经济补偿金,工厂的说法是50岁女工已到退休年龄不续签合同是合法的,不赔偿经济补偿金也是合法的,公司4位清洁女工的要求是不续签合同可以,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赔一个月,请问律师工厂的做法合法吗?4位清洁女工的要求能得到满足吗(经济补偿金)?

劳动纠纷
2011-08-19 19:55: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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