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男方首付,女方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及房产证写女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买房,婚后拿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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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男方有出资,虽然产证上只登记女方的名字,但仍宜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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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共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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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男方首付的房款当初是怎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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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女方个人财产。除非婚前买房时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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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女方,男方可以就共同还贷及贷款增值部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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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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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属于婚前女方个人财产。但男方可以主张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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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证明是男方支付首付,可以确认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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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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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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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