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前天晚上11点左右在回家的时候被一30岁左右男子强行拖到公园内,欲强奸,我女儿大声喊救命,被路人搭救,当时裤子已被强行扯下,我想咨询该怎么处理,那位男子应该被怎么判刑,我们应怎么维权,谢谢,恳请律师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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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警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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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强奸罪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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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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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报警,检察院起诉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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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涉嫌强奸罪的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在诉讼中附带提起民事赔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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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