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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结婚两年多,现在孩子1岁零7个多月,丈夫考起公务员1年多,在很远的地方去工作,现在每个月工资是2700多块钱。生了孩子我产假完了就同意他喝他父母的建议辞职带孩子,孩子也就吃母奶到现在。 自从1年前我父亲过世后我就带着孩子搬回娘家陪伴我同镇的母亲,但是我孩子每个星期都独自带着孩子至少回婆家一次看望两位长辈,有时也独自带着孩子就在那边过夜。 这1年零7个多月孩子的生活费除了丈夫的父母零零碎碎给过几个月的300块钱和500块钱以外,就只有我丈夫给过一次500块钱。我和孩子的生活就全靠我母亲每月的1900块钱生活。过年孩子得的2000来块压岁钱也基本让丈夫借完。 我感觉现在我和我丈夫也无感情可言了,所以想提出离婚,可是每次他都说要抢孩子,我真的怕会抢不赢他。请问律师我如果起诉的话要怎么样才会有胜算呢?

民事相关
2011-08-15 20:37:3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 2岁以下小孩一般随母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并解决小孩抚养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