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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普通女工,只有基本工资(保险由单位全额支付),双休,有一女13岁,开学就上初中。我与丈夫感情不和,已分居两月有余。如果离婚,请问我能得到女儿的扶养权吗?如果能,一般情况下,他该支付多少扶养费?

民事相关
2011-08-15 10:58:0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望采纳。
  • 十周岁以上的小孩,应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按其月工资的20-30%支付。
  • 你好,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满10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
  • 要看谁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小孩自己的选择。
  •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1解除婚姻关系,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关于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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