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3年参加工作,一直到09年底因为身体不适。息岗一年,2010年底息岗合同到期。后又在2011年上半年息岗半年,今年8月企业通知我。要解除劳动合同,我已企业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想咨询赔偿金怎么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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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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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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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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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