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关于离婚事宜,因婚前缺乏了解.结婚六年快七年了,有小孩五岁,丈夫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及收入来源,我自己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有房子财产,可能有一些债务.如果离婚小孩可以判给谁呢?一般是根据什么条件来判定小孩抚养权?如果离婚还需要面对些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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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法院是从最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你在描述中提到无财产,故债务方面如果是用于家庭属于共同债务,应平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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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抚养权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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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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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由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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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