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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10W余元, 要求按时供货,如果迟到一天需要支付总货款的2%,同样甲方付款晚一天也多支付总货款的2%。甲方迟到供货五天, 乙方扣除(2%*5=10%)总货款的10%是否妥当? 1.法院调解时说甲方要求降低违约金并支持按照银行的贷款利息的来扣除就可以, 请问法院是否有权支持甲方的要求; 2.起诉书上起诉原因是拖欠10%的货款,请问这次起诉甲方是否可以提出申请降低违约金? 3. 因为乙方要求按时供货,所以付高出市场15%的价购买该货,请问乙方是否能按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执行外,还是否可以提出损失赔偿(差价赔偿)? 谢谢

合同纠纷
2011-08-12 11:02: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核实,对本案有重大影响,建议提供详细资料以便准确解答,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西安白律师
  • 1、法院这是调解,是否成功要得到双方的同意。2、甲方有权申请降低违约金,但必须举证证明违约金过分高于对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3、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只能选择其一,不可并行主张。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而定,仅供参考。可致电。
  • 1,调解时只要双方同意就能解决问题,如果不同意不能强行调解。
    2,甲方有权提出降低违约金,但是是否支持需要法律裁判。
    3,乙方可以选择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若需要详细咨询,请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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