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07年男女双方一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由于女方持有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因此房产证上只写有女方的名字。但房款的90%为男方支付,并在购房后写有字据,明确写明了双方为此套经济适用房各出资的数额。
男女双方2010年结婚,但现在涉及到离婚,此住房的房价约的涨了一倍左右。请问此套房该如何分配。女方想在离婚后仍然居住,应该向男方支付多少钱?如果将房子卖掉,房产该如何分配?
-
该房虽有出资比例字据,但,是合作购房?还是借款?不知有无协商确认?从双方为结婚购房的意向分析,是合作购房。但对该房购后合作双方的利益分配未协商。对该房日后可能上市之后的所有权未见意思表示?若均无,现只能判定该房为女方所有,男方出资为借款。此对男方确有不公,只能按公平原则,适当考虑女方还款数额。该房非完整产权,不能随意转让。女方所有房屋若不转让,可居住一生,男方无权干涉女方居住去留。最好将字据让律师一阅为宜。
-
你好,房产属于女方,男方的钱可以当做借贷。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追问:男方的钱仅仅作为借贷?男女方在结婚前后已经共同居住该房,并且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结婚。现在有意离婚,男方只能获得当初所出资的部分?但房价已今非昔比了。
-
你可以居住,你是此房产的产权人,不用向男方支付金钱,如果卖掉,你们就应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出资比例分配。
追问:如果女方想继续居住,但购房款大部分为男方支付,不需要向男方支付么?
-
房子归女方,女方支付男方房价款。具体比例须结合购买情况、协议等来确定
-
要看具体情况,建义来电详谈
-
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