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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老板因我辞职了,借口我耽误了货期扣了我一千五百元,我去劳动站投诉后,因为现在没钱用了,所以就同意公司扣钱,但是要马上付清所有工资,而且担心老板当场同意但回去后不一定会给,就这个顾虑跟调解员说了,调解员说可以写个劳动仲裁,下午结清工资后,本不想去劳动站了,那边又说文件做好了,要去,签名按完手印回来后才想起问调解员,关于双倍工资的事,她说上面有解除一切劳资纠纷问题,签了这个后就等于放弃双倍工资与社保金的权益,因为现在还没出仲裁结果,所以有几点疑问,希望各位优秀律师帮我解答下! 1、我之前调解的只是工资拖欠问题,那份仲裁上写的解除一切劳资纠纷,是否也等于放弃双倍工资赔偿与社保金的权益? 2、如果不是,我可以另外再申请劳动仲裁吗?是等待这个结果出来后再申请还是仲裁结果未出来前补充进去? 3、如果是等于放弃,我应该怎么办,去法院?

其它综合
2011-08-26 23:17: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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