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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几人在ktv喝醉酒,打烂了杯子,不肯赔,ktv经理来了后打了经理,又砸烂了ktv的一些设备。后来几名治安员来要抓人去派出所,十几个人把3个治安员打了,后来被到场的警察抓了八人,其中一个十七岁,是从犯,被打的人都没大碍,最多算是轻伤。请问十七岁的这种情况要判多久?拒捕是不是会判很重刑?

刑事案件
2011-08-10 09:43: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认定寻衅滋事可能性大,未成年、从犯都是减轻处罚的法定事由。
    定义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认定寻衅滋事可能性大,未成年、从犯都是减轻处罚的法定事由。
    定义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不会很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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